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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股票]四川长虹:下属公司员工涉挪用资产或造成8千万港元损失

时间:2015-01-21   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

7月21日消息 四川长虹晚间在上交所[微博]公告称,下属公司长虹佳华控股发现全资子公司长虹海外发展一名雇员挪用海外发展若干资产,估计海外发展因该事件而承担的最高损失将不超过8000万港元。

  6月19日,四川长虹公告称:本公司下属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发现,其全资子公司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一名雇员挪用海外发展若干资产,可能会对海外发展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佳华控股已于 2015 年 6 月 14 日向香港警方举报有关涉嫌挪用。

  附四川长虹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员工涉嫌挪用资产的进展公告

  一、前期披露情况

  2015年6月上旬,本公司下属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控股”,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代码:08016)发现,其全资子公司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发展”,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零部件等的销售)一名雇员挪用海外发展若干资产,可能会对海外发展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佳华控股已于2015年6月14日向香港警方举报有关涉嫌挪用。佳华控股表示,涉嫌挪用仅涉及海外发展,有关涉嫌违规行为并未对佳华控股(海外发展除外)业务营运造成影响。佳华控股董事会已成立独立委员会,并委任独立会计师,对有关情况及涉嫌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并评估涉嫌违规行为对海外发展及佳华控股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佳华控股股份已自2015年6月15日起暂停买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近期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经佳华控股的初步调查评估,该事件情况如下:

  1、佳华控股或其任何其他附属公司的董事或人员(不包括该名涉案雇员)均不涉及该事件。该事件为个别事件,仅涉及海外发展,与佳华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无关。

  2、估计海外发展因该事件而承担的最高损失将不超过8000万港元(包括有待最终核实及确认的承担亏损)。预期估计损失的主要原因为:(1)预期海外发展因该名涉案雇员之前销售被盗货物及挪用公款而造成坏账损失约5700万港元;(2)因该名涉案雇员以海外发展名义进行未经授权的买卖货物而产生损失约2300万港元。上述损失金额正由海外发展进一步核实。

  3、独立委员会委任的独立会计师仍在继续进行独立调查,佳华控股将在独立会计师完成调查报告后公告进一步进展。

  4、佳华控股向投资者强调:(1)该事件不会对佳华控股主要业务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且佳华控股(海外发展除外)的业务营运未受该事件影响。(2)佳华控股未就海外发展业务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或垫款。

  此外,佳华控股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自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起恢复佳华控股股份买卖。该事件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会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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