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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护理手|如何避免手潮“乌龙指” 新三板投资交易必读

时间:2013-08-02   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

  三板易哥:新三板交易制度确实是一个“谜”,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挂牌企业老板都会手潮“乌龙指”,10块钱的股票1块钱卖出去,老板尚且如此,让董秘和投资者情何以堪?

  所以,如果想在新三板二级市场上捞一桶金,不好好学习一下交易规则可是后患无穷。拿不出三分钟学习,没准一个手抖,一辆奥迪车就没了。此文强烈推荐新三板的投资者一阅。

  2015年以来,对中国资本市场来说,最耀眼的明珠并不是创业板,而是新三板。其市场内每天总有一两只股票以一天几百倍的涨幅博得众多人的眼球和羡慕。但这种虚假涨幅背后却掩饰不了新三板现行交易制度的种种误区。

  协议转让的公平误区

  协议转让是现行新三板两大交易方式之一,其中又分为3种交易方式:定价买卖,成交确认买卖和互报成交确认买卖。在管理层的宣传和介绍中,“定价买卖”和“成交确认买卖”是最公平的交易制度。“定价买卖”就是设定一只股票价格和数量直接委托出去,交易系统就立即将报单显示在交易软件上,即使有相同价格的对手单,它也不会主动成交,它只会一直挂在交易软件上。“成交确认买卖”就是交易者发现了交易软件上有合适的价格报单出现,交易者通过“成交确认买卖”的方式,先查到对方的8位数“约定序号”,填上对应的价格、数量和约定序号,再下单方可成交。同时交易对手的该单“定价买卖”单也就被动成交了。

  现在就来看看“定价买卖”和“成交确认买卖”这所谓公平交易方式的奇葩现象。假设投资者早上9点30分用“定价买卖”设置5元1万股的买单,下午3点收盘后投资者在交易系统上一看,当天最低有4元成交的,5元也有成交的,可投资者的单子还在交易系统上挂着。我们天天可以看到这种股价倒挂的奇葩现象,下面是5元的买单,上面是4元的卖单,同时共存就是不能成交。

  这是为什么?因为双方都是使用“定价买卖”挂单,所以不会主动成交。投资者不要觉得奇怪,很多新的投资者确实弄不懂这复杂的3种交易方式。就连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董秘甚至董事长很多都没弄清楚,工作人员先后在盘中教会了多家挂牌公司的高层进行操作。不断涌现的“1元股”乌龙指事件就是挂牌公司董秘不懂交易方式造成高价股以“1元”内部转让时错用“定价卖出”挂单让别人用“成交确认买入”抢走的现象。

  大家都知道公平的股票交易方式应当遵守“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可我们的“定价买卖”和“成交确认买卖”却是特例,正如上面所写,你是9点30分挂的5元买单,我是10点发现上面有5元甚至4元的卖单,直接用“成交确认买入”,就成功买入,而你只能在那里静静地等候15点的撮合成交。这就是说我们当前交易方式提倡的并不是“公平”原则,提倡的“谁先发现、谁先下手、谁先成交”原则,提倡“插队”,提倡“劫胡”。我们经常听见新三板的投资者说今天的单子又被“劫胡”了,一脸无辜和气愤。管理层是否有心要培育一支全天候全职业的新三板股民,若不全天候盯盘,是无法在二级市场买到心仪的股票。

  “互报成交确认买卖”是协议转让中的第三种交易方式,也就是近期媒体常说的“手拉手”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近期已成为千夫所指,得到了官方、媒体及投资者的口诛笔伐,更成为了“中科招商”事件和“中山帮”事件的帮凶。所以,管理层不断表态要取缔“互报成交确认买卖”这种交易方式。

  我们在此为“互报成交确认买卖”叫冤,它不应成为中科招商和“中山帮”事件的替罪羊。在“中山帮”事件中,“中山帮”操盘手并不是使用互报成交确认买卖将价格对拉到特定高度。我们用很简单的演示加以说明,假设这只股票正常价格为5元,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价格拉升到250元,用“互报成交确认买卖”是种方式。比这给更简单的方法是用前面两种交易方式“定价买卖”和“成交确认买卖”。假如一方用“定价卖单”的方式挂250元1000股的卖单,直接挂出来;另一方再以“成交确认买入”把这一笔特高价单买入,很简单就形成了250元的真实交易股价。因为“成交确认买卖”是指定交易方式,它可以绕过所有低于250元的报价,只买这种特定报价,这是对交易公平的公然践踏。

  同时,要达到中科招商低价转让的目的也很简单,买方先用“定价买入”设0.01元的买单,然后查到自己对应的“约定序号”,对方用“成交确认卖出”直接卖给买方,交易完成。所以只要1000股,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任何一种方式,做成“1分”和“9999元”的股价。

  所以取消“互报成交确认买卖”这种本末倒置的解决方式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庸医方子,制度制定者是否模拟操作过新三板的实盘变易?

  投资者的高门槛误区

  新三板投资作为一种高风险投资,需要一定的门槛。但需要门槛并不一定要设置高门槛,需要高门槛并不一定就需要“500万元”的投资高门槛。从退市股到老三板再到新三板,投资门槛从零到300万元再到500万元。难道新三板的股票投资风险还要大于沪深两市的退市股吗?另外,投资门槛设到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是否有科学论述,还是只是领导拍脑袋的决定。谁能肯定资产高于500万元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就超过50万元资产的持有人。持有500万元的投资者亏20%是100万元,持有50万元的投资者亏20%是10万元,不能说持有50万元的人也跟持有500万元的人一样亏100万元吧!同时,谁能证明持有500万元的人就比持有50万元的人投资经验丰富。

  再看看我们当前这个500万元投资门槛的水分吧,最老一批的老三板投资者大部分都是0元开户的。现在的新增开户里,公司账户只需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实到资金也可能为0元。再加上今年4月份以来垫资开户的特殊对策(现已叫停),我们都不知道这500万元投资门槛有多少真实性。同时对各类基金、机构来讲,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投资门槛也只是个虚设,他们资金量大,不屑于这低门槛。

  我们那就要请问管理层,你们是准备等新三板指数从1000点涨到5000点调整,还是到10.000再调整,那时的投资风险是比现在大了还是小了。抑或是等新三板指数跌倒100点时,到所谓的无风险时再降低投资门槛。其实,市场需要的不是用投资门槛来阻挡投资者追求财富的中国梦,而是要用风险教育、投资者教育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水平,用制度建设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毛主席说过,“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而不是让风险最大时再让投资者进来做“解放军”的炮灰。

  竞价交易存在的误区

  现在一谈到竞价交易,官员和专家都说竞价交易是新三板最大的利好,是最后的利器和尚方宝剑,不到最关键的时候不能祭出。不能祭出的原因是“股权不够分散”,因为股权目前不够分散,若推出竞价,必会导致股价上的“珠穆朗玛峰”,股价被炒上了“珠峰”,若有投资者巨亏,会造成社会动荡,所以不能推出竞价交易。

  我们先分析“股权不够分散”,定要靠竞价交易方式才会将股价推上“珠峰”吗?不需要,用协议转让一天之内、几秒之内就可推上“珠峰”,但关键是推上了“珠峰”,会有人当接盘大侠吗?事实证明,被“中山帮”拉到“珠峰”的股票最后还是全部回到了正常山脚,所以竞价交易并不一定是把股价推上“珠峰”的罪魁祸首。

  另外,我们可以看看九鼎投资在2015年1月28日和29日的走势,股价基本上是1分钱1分钱连续性往上走,这不就是用协议转让方式实现了竞价的表现。竞价也不一定就是连续性交易,我们的主板在行情不好时,还不是有很多僵尸股,一天只竞价成交几笔。现在新三板做市股票也有不少僵尸股,一天只成交几笔,甚至长期每天只成交几笔。

  所以竞价交易并不神秘,也不代表疯狂,而是我们人为地给它披上了疯狂的外衣。因为管理层在一开始就先入为主地向市场灌输,市场要好坏分层,差的在底层使用协议转让,中间使用做市转让,共用竞价转让。这种方案让市场自然会赋予做市比协议更高的市盈率,竞价比做市更高的市盈率,所以大家都盼着竞价制度推出来享受最后的股价盛宴。

  正因为有了这固定思维,才导致现行的交易方式千疮百孔还得不到有效改正。市场需要分层,但不同的层并不一定要对应不同的交易方式,最高层也可采取做市方式,最底层也未必不能采用竞价方式,交易方式只是交通工具,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应当交给公司去选择和决定,管理层只决定公司行走的路线。

  增发股东的弃权误区

  新三板目前最红火的并不是二级市场,而是定增市场。但很多公司为了增发时操作的便利,都在修改章程,约定老股东无优先认购权。这样导致很多在二级市场买入的小股东无法享受到低价增发的正常权利。但原股东因为有信息优势,虽然无优先认购权,但基本上想认购还是能认购上,只是小股东成了这个挡箭牌的受害者。同时,有些公司允许小股东按比例认购,但由于公司的认购公告经常被淹没在每天海量的公告中,小股东若不是职业投资者每天去逐个看海量公告,是经常会漏看认购公告进而成为主动放弃认购权。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投资利益,建议管理层参照主板配股方式,全体股东均有优先认购权,按比例认购款项从证券账户扣除。而不是让股东看公告才去银行汇款。其他认购款还是按认购公告去银行汇款,这样既不会给上市公司添麻烦,也保护了中小股东的投资利益。

  当前新三板的大好发展机遇来之不易,市场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只有管理层用改革和创新的魄力去完善我国新三板的交易制度,奠定新三板长久稳定发展的基石,才能更有效地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新三板真正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以实现中国大众的资本强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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