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中,如英国、美国、新加坡,或在刑法等法律中规定有袭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专门注明将袭警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美国的联邦刑法和各州的刑法都规定了袭警罪。在美国,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可以直接将对自己动手的当事人控以袭警、暴力攻击甚至二级谋杀罪名,而联邦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查证当事人对警察施以暴力,通常都是不准判罚金而必须入监服刑。同时,只要警察第一反应判断有人要袭警、危险一触即发,将毫不迟疑地使用枪械。
《英国警察法》中,集中规定了五种侵害警察权的犯罪,即殴打警察罪、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冒充警察罪、非法持有警察衣物罪和挑唆不忠罪,并明确了相应的刑罚处罚。
《日本警官执行职务法》第7条规定:警官为了逮捕犯人或防止犯人逃走,或者为了制止犯人抵抗的需要,在认为有相当理由的场合,按照事态,在合理判断的必要限度内,可以使用武器。
对于袭警行为,法国刑法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法国已经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