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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行业公司_又一互金公司赴美上市 亏损、业务问题引争议

时间:2012-08-13   来源:信用卡   点击:

       互联网金融企业接连赴美上市。上周五,融360旗下简普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IPO招股书。以导流业务起家的融360采取VIE模式赴美上市,其业务范围已涵盖贷款、信用卡与理财以及大数据风控等。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融360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其大数据风控业务也引发合规争议。
       美国东部时间10月20日晚,融360旗下简普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IPO招股书。根据招股书,简普科技计划在美上市,本次拟最高融资2亿美元,承销商是高盛、摩根斯坦利、JP摩根和华兴资本。
       根据公开资料,融360成立于2011年,已经完成四轮股权融资。此次上市的主体是融36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的简普科技,据了解,简普科技在今年6月1日刚刚成立。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0月21日凌晨,融360创始人叶大清发布的内部信中提到简普科技,他写道,“在六周年之际,我代表公司向大家正式宣布:融360已成立简普科技,这将更加明确我们作为一家以数据、科技和AI服务金融的公司战略方向。与此同时,我们已经以简普科技名义提交IPO申请,开启上市进程”。
       对于简普科技与融360的关系,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融360是简普科技的可变利益实体(VIE)。该人士解释,“VIE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其本质是境内主体为实现在境外上市采取的一种方式。该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和财务,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
       据了解,在国内,采用上述结构上市的公司最初大多数是互联网企业,如新浪、百度、京东、腾讯等。有分析指出,由于VIE架构以协议控制的形式绕过了部分特殊领域对外资的限制,所以多年来其在金融领域一直颇受争议。而拥有VIE架构的公司也基本与A股上市无缘,这也导致大量互联网金融公司赴美上市。
       融360官网资料显示,公司于2015年10月完成D轮融资,由云锋基金、赛领基金领投,红杉资本及StarVC跟投,融资金额超过10亿元。盈利问题难解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融360仍处于亏损状态。招股书显示,2017年上半年,融360的营收为3.934亿元(约合5803万美元),净亏损为4900万元(约合720万美元),上年同期的净亏损为1.046亿元。
       在业务构成上,据简普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为用户免费提供贷款、信用卡和理财产品的搜索及推荐服务,并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工具、内容,帮助用户更好地做出决策。另一方面,简普科技为放贷机构提供一站式的营销和风控平台,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
       业务构成也决定了融360的收入来源。据了解,融360的主要收入来自向金融机构收取的推荐费,用户通过融360完成贷款或信用卡申请后,金融机构会根据与融360的合作协议支付对应费用。另一部分收入则来自广告费和风控服务费。融360也会向信用卡和财富管理服务商收取广告和营销费用,这部分收入比较少。
       不过,简普科技亏损在逐步缩小。招股书显示,其营收从2015年的1.684亿元增至2016年的3.564亿元,增幅为112%;净亏损从2015年的1.962亿元减少7.2%至2016年的1.821亿元。2017年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70%,从2016年上半年的1.459亿元增至3.934亿元;净亏损则从2015年上半年的1.046亿元减少53.2%至49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简普科技月均活跃用户数已从2016年底的3480万增至2017年上半年的6360万。迄今,平台上共有2000多家金融机构发布了超过10万种金融产品,包括小微企业贷款、房贷、车贷、消费类贷款、信用卡以及理财产品等多种类型。
       大数据风控业务引争议       此外,融360开展的大数据风控业务引来合规争议。在2015年二季度,融360推出了大数据风控服务,有偿提供给金融机构使用。据融360官网“服务条款与隐私政策”显示,“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注册成为融360会员时,融360有权调取并保存您的手机位置信息、通讯录、通话记录以及短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内容、短信时间、发送对象等)”。
       有分析人士表示,融360的大数据风控服务属于个人征信业务,目前,个人征信牌照未正式发放,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简普科技招股说明书也披露,2013年央行公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定义为“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并规定我国个人征信实行牌照制。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认为,融360的大数据风控业务涉嫌无照经营征信业务,违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规定;但在未来,不排除其子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准经营相关业务。
       不过,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看来,融360开展的大数据风控业务并不属于个人征信业务。易观金融行业分析师田杰也表示,能采集个人信息的不仅只有征信机构,授信机构和信息服务机构也能采集个人信息,而且采集信息的范围更广。所以,融360推出的大数据风控服务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它并没有从事征信业务,而是信息服务业务。
       此外,有融360用户指出,在融360的服务条款中显示有“不可撤销授权”等条款,该用户质疑此类“不可撤销”条款是否合规。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融360官网“数据解析服务协议”显示有,“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可按照本协议载明的任一数据解析服务条款调取您的对应信息”等条款。
       对此,田杰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监管现状来说,该条款不算违规。他解释,如果要贷款的话,授信机构肯定是要收集个人信息以便确认是否放贷,毕竟现在网上存在大量骗贷行为和无力还贷的人。
       田杰也指出,因为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要求采集用户信息需得到用户的授权,没有谈及授权的具体问题,一次授权、多次使用在我国信用服务市场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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