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于2018年5月28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这是2018年度深交所首家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ST烯碳这家公司,从2014年开始,连续亏了三年,从2017年7月6日开始暂停上市。 到了2018年的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报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这个终止退市的案例上,有一个地方特别需要了解一下。 4月28日,*ST烯碳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7714.96万元。业收入为 24.12亿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5亿元。 看到*ST烯碳净利润为正的时候,可能不少
投资者还对公司“起死回生”充满了希望。会觉得*ST烯碳似乎可以避免被终止上市的结局了。 公司不是已经赚钱了吗?怎么还要被退市啊? 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这份2017年年报还存在一个巨大的硬伤——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站提醒大家一点的就是,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无论*ST烯碳财务报表是否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强制终止上市。 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会给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思就是这份公司财报是真实的,也真真切切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可为公司年报的真实性背书。 如果公司财报出现了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这两者最狠,代表这家上市公司基本要凉了。 此前*ST烯碳也因为财报出现问题被处罚。 2017年12月25日*ST烯碳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为五项会计处理导致*ST烯碳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795.24万元,少计负债172.5万元;合并利润表虚减费用1967.74万元,虚增净利润1967.74万元。 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
投资者提供必要交易机会,尽量释放风险为目的而作出的交易安排,投资者需仔细、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深交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切莫随意买入。 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首次听证会,听证会后,上市委员会继续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听证情况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将据此作出*ST烯碳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ST烯碳的命运就受到广泛关注。一方面,这家公司同样出于暂停上市状态,同样触发了终止上市的规定;另一方面,深交所对其的“宣判”姗姗来迟,让市场对其在退市悬崖边是否峰回路转产生了一丝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