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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员工能炒股吗]证券公司女员工炒股4年亏损80多万

时间:2018-12-31   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

在过去一个月,有5位从业人员因炒股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被罚,分别是中信证券(山东)徐康、中信证券姚逸宇、财达证券焦玉淼、方正证券姚磊和中银国际曾玉山,被罚最重者罚没金额近176万元。值得股票配资注意的是,上述被罚从业人员均来自营业部,有员工也有总经理。    焦玉淼是财达证券石家庄和平东路营业部员工,她自2012年5月至2016年11月,在营业部任职期间,使用营业部无盘站操作李某国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买入1192笔,成交金额5233.96万元,卖出932笔,成交金额5153.14万元,亏损80多万元。河北证监局责令焦玉淼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万元罚款。    另一位被罚的证券配资从业人员是中信证券员工姚逸宇,他2012年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在中信证券工作。2014年3月4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姚逸宇决策并操作“童某颖”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账户盈利近18.51万元。证监会没收姚逸宇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款金额合计约37万元。    营业部员工一时技痒炒股,营业部总经理也受利益诱惑参与其中,数额较大引人关注。时任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磊,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使用本人手机操作两个账户交易安科生物、广州友谊等17只股票,获利87.83万元。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姚磊违法所得87.83万元,并处以87.83万元罚款。    还有一位利用自己家人账户炒股的是中银国际深圳中心四路营业部客户经理曾玉山,他自2014年利用姐姐账户炒股开始,至2016年5月底,使用家中台式电脑累计转入资金42.4万元买卖股票,经计算,曾玉山违法所得约为50.27万元。证监会决定对曾玉山没收违法所得50.27万元,并处以51万元罚款。    另外有一位从业人员代客理财200多万元,还没有收益就领了罚单。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30日,徐康时为中信证券(山东)聊城东昌东路营业部员工,使用个人电子设备代中信证券(山东)聊城东昌东路营业部客户聊城晚报发出了8笔基金交易指令,成交金额227.69万元,没有违法所得。山东证监局责令徐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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