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份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证监会指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质量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股票停复牌关系投资者的知情权、交易权,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近年来,在社会各方共同积极努力下,上市公司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有所改进,更加注重和尊重投资者交易权,落实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主动减少股票配资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沪深证券交易所从平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的制度定位出发,依法从严监管股票停复牌行为,有效保障了市场流动性,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截至11月5日,沪深两市停牌家数为61家,停牌率为1.7%,目前已是停牌情况较少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