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将会有大幅度修改,包括融资方、融资用途、质押标的等都将有新的约束。虽然规则还没有正式落地,但笔者认为,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高要求不仅必要也很及时,这也是一系列去杠杆政策的延续,而且更是监管层加强市场风险防控,利于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措施。 但如果仅仅券商一己之力从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那就掀不起什么风浪。因为券商自由资金非常有限。问题在于,目前银行信贷资金伪装成各种理财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投放市场甚至进入了股市。深交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份,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中,券商自有出资规模为2797亿元,定向出资规模为3217亿元,券商自有出资规模比定向出资规模少420亿元。这给股市预留了风险隐患。 笔者认为,经过前期市场大幅调整,场外配资、伞形信托等去杠杆已接近尾声,但股票质押、两融等的风险尚未完全解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收紧也是前期去杠杆释放风险的延续,避免资金绕道实体经济流向资本市场。同时,这也有利于市场做好风险管理和监管层对市场风险的整体监控。 更多相关金融配资资讯,由股票配资资讯、股票配资案例、配资流程等栏目为您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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