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衡南县原花鼓戏剧团部分演职人员在衡阳市专业剧团新创剧评比汇演上,突然打出横幅,称18年未拿工资。当地官方16日回应称,“18年未发工资”的说法并不妥当。
新闻办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8年未发放工资”说法并不妥当。据其介绍,该县原花鼓戏剧团属于差额事业包干经费拨款单位,发放工资主要依靠演出收入,当地财政给予了部分补助,通过自收自支,演职人员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1997年5月—2012年5月,由于当时演出市场需求旺盛,剧团演职人员陆续脱离单位,并与单位达成协议,采取“自由组队、集股分红”模式参加社会演出,演出收入不再上交单位,单位不再也无法负担演职人员工资。
另据衡阳当地媒体记者郭伟(化名)说,当时台下除500余名观众外,还有衡南县数名党政领导。事发后,台上的演出灯和照明灯在领导的授意下全部熄灭,台下的记者也被要求关闭摄像机。
上述负责人说,按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相关要求,2012年5月,衡南县衡州花鼓戏演艺有限公司成立,原剧团法人注销。转企改制后,单位多次要求演职人员参与公司管理和运营,但由于原来的骨干演职人员发展了自己的演出小分队,或认为演艺公司给予事业单位工资过低,加之没有自己的演排场地、经费缺口大,愿意回归公司参与经营的演职人员很少。
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财政拨款44.78万元,改制后的演艺公司为演职人员缴纳医保、社保等保险合计36万余元,剩余经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送戏下乡及排练新剧补助等基本支出。
当地官方告诉记者,今后一段时间,他们正积极着手解决三大问题:首先是保障财政预算经费,用于该单位人员医保、社保相关费用的缴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发放;其次是加快衡南剧院建设,切实解决单位无办公场地、无排练演出场地问题;再次是抓住文化体制深化改革契机,确保该县花鼓戏演艺公司规范化、正常化、市场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