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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副局长的工作】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强迫13岁幼女怀孕引产

时间:2015-09-09   来源:国内新闻   点击:

2002年9月3日晚,鞍山市某中学念初一的女学生小静(化名)被送进了鞍山市某医院门诊部,父亲和叔叔赶到时,吃惊地发现13岁的小静已经怀孕5个多月,正在等待引产。母亲追问得知,强奸她的是一个叫“四哥”的人。民警调查发现一个叫李晓菊的年轻女子是让小静与“四哥”相识的介绍人。李晓菊交代,这个“四哥”正是当时已近50岁的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富龙。

10年前,他因犯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他的身份是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利用职务之便,他曾为辽阳市一企业原董事长吕宗大(已执行死刑)强奸罪开脱,收取贿赂30万元;还枉法办理一宗诈骗案,受贿10万元。他强行奸淫幼女2名,并造成一名幼女怀孕引产的严重后果,又以玩弄女性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他的名字最近再次出现在公开场合时,他已服刑10年。昨日,本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为在狱中有悔改表现,罪犯富龙获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这已是他服刑后的第三次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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