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银行不同,真正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接受资金交易。用针对参与资金交易机构的监管方式来监管不参与资金交易的机构,并不合适。”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法学博士赵渊认为,如果p2p网贷平台参与了资金交易,那么这一平台就具有同银行相同的性质,应该按照牌照管理的方式进行监管。?
4月21日,银监会明确提出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四条红线”,这也带来了行业内更为认同的“负面清单”监管模式。红线模式、负面清单模式是否就是完美模式??
“红线模式,应该在红线之上根据平台资金交易参与度不同而有所区分,”赵渊表示,“其中参与度标准之一为中间托管账户是否真正做到平台资金分离,如不分离应该接受更严格监管。”赵渊认为,对于政府而言,应该采取根据参与资金交易程度不同而给予不同监管力度的递级式监管方式。?
“现在行业内都看好负面清单模式,但是未来长期、频繁的负面消息爆出可能会引发监管部门‘白名单’的突然问世,发生的概率可能还会很大。”网贷之家CEO徐红伟认为,至今没有“白名单”的主要原因是,目前P2P网贷平台数量很小、规模不大,并且还没有发生影响太恶劣的事件。?
虽然监管模式尚在热议之中,监管细则的出台势在必行。赵渊认为,如果完全依靠行业自律,P2P网贷平台行业将会引发“二手车市场问题”:由于统一质量标准的缺失导致投资者没有办法准确判断二手车的价值,让价格成为主导因素,投资者希望通过更低的价格购买更新的车。同样,在P2P网贷行业,将会出现以收益率竞天下的现象。?
通过增加透明度来监管,前提是要有统一的标准,这样才能在对的环境下开展对的竞争,才能形成真正可持续发展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