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官员“小官巨贪”的现象已不鲜见。尤其是对掌握着集体土地大权的村镇干部来说,靠山吃山,靠地吃地,征地拆迁已成其最简单直接、来钱最快的牟利工具。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土地流转在各地推进的情况下,如何防止村镇干部坐地生财、借地发财、靠拆敛财,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举例来说,广州市政法机关此前的统计数据显示,由郊区发展而来的广州市白云区,近4年来已有101名基层村干部因为贪污腐败落马,多数涉及征地拆迁、为违法建筑充当保护伞;据江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计,2009年至2012年查办的基层村干部案件中,七成多涉及征地拆迁领域。
一些腐败村镇干部对上隐瞒,对下欺骗,一边侵占政府的各类补偿、惠农资金,一边收受开发商的贿赂,一边还以各种借口伸手向农民索贿,从政府、企业、农民三头获利,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已成为社会毒瘤。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开展,农村土地日益升值,而许多乡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混乱,为村官贪腐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