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5月28日在北京表示,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猥亵行为属于性侵害的一类,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2-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犯罪案件共计7145件,其中,2012年2017件,2013年2300件,2014年282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指出,乡村地区是性侵儿童案件爆发的重灾区。过去一年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中,至少有106起发生在乡镇、农村地区,占总量的55.21%。
同时,熟人作案呈现高发状态。《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曝光的性侵案件中,80.20%均为不同程度的熟人犯罪。其中,师生关系占比最高,邻居关系紧随其后。女童保护专家团队表示,熟人作案比陌生人作案更为隐蔽,多次、多年侵害的现象更为集中,亟待引起未成年人监护人、教育者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