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协会测算,“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房源”初步统计有20万套左右,是北京去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的两倍多。京房字专家组认为,商品住宅库存不只是已经办理了销售手续还没卖出的房子,还包括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销售房源,而且这些房源距离实现市场供应最近,对于市场预期影响也最大。该政策一方面说明了北京商品住宅下一阶段的供应规模;另一方面,督促这20万套库存转变为实际供应,能稳定和引导市场合理预期。
京投发展(7.630, -0.17, -2.18%)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高一轩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增加供应,防止捂盘惜售是好事。他认为,后续供应及时跟进,调控政策才能发挥最大效果。
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要求,商品房预售应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同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以外,本站注意到北京在2013年曾颁布政策,提高大户型住宅预售要求。通知规定,“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也就是说,商品住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对外销售。按照规定,开发企业取得一个施工许可后,只能办理一次预售许可。但如果要拿到预售许可证,除了要具备土地证、规证等证件外,还要达到一些其他要求,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套均面积大于140平米的大户型住宅项目,7层以下(含)的,需达到主体结构封顶方可办理预售;8层以上(含)的,需完成规划层数的1/2(且不低于7层)后,方可办理预售。
京房字专家组认为,这就导致在一个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有些达到了进度要求,有些没有达到。如办理一个预售证,就只能等所有楼栋都达到要求。加速入市的新规中,项目取得一个施工许可证后,就可对应办理两次预售许可,这使得一个项目中那些已经具备条件的楼栋,先领取预售许可证,先入市销售,加速形成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