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取消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开业年限限制;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也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