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财经新闻 > 【国务院590号】国务院:暂时调整自由贸易试验区11部行政法规

【国务院590号】国务院:暂时调整自由贸易试验区11部行政法规

时间:2018-02-13   来源:财经新闻   点击:

日前,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11部行政法规。据本站获悉这主要是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

  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取消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开业年限限制;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也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
原油
银行
理财
外汇
投资
知识
贷款
房产
期货
新闻

copyright 2016-2018 股票财经资讯网|股票行情财经门户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