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经本站梳理,《通知》指出,引导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推动地方国企提高收益上缴比例,并推动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
基金,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 《通知》明确了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四大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其中,在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方面,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二是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三是提升城市经济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绿色人文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四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