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日发布风险提示,提出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之后,4月30日,中国保监会再次发文,对有关人员涉嫌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进行警示。这是今年4月以来,中国保监会第二次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预警。
防范互助变众筹 保监会警非法集资风险
4月30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网发布风险提示。提示表示,近期,该会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给相关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为警示风险,中国保监会在发文中明确表示,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资本构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权溢价和上市收益,目前也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筹建资金。请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高额回报诱惑,不参与此类出资加盟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该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保险公司的应依法予以取缔。自今年年初《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发布以来,我会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但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也不存在所谓特批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的情况。请社会公众选择经国家依法批准的保险机构参保。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并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今年4月以来,中国保监会已两度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发文警示。4月1日,中国保监会在《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中曾明确指出: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筹资初期往往可以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广大保险消费者要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