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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潜规则多预期收益多为噱头

时间:2017-12-28   来源:银行理财   点击:

很多朋友选择理财产品的衡量标准就是产品的收益,小编认为,选择理财产品光看收益是不科学的,大家在投资时和清算期你投入的资金是没有回报的,节假日也一样,所以将这些算进去后,你拿到的回报相当的少。“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预期收益率高达6.4%,而经过实际测算,投资者资金的每日平均回报年化率尚不足5%”,这种“钱去哪了”的悬疑剧在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中经常上演。

 

银行之所以要把募集期设定的比较长,又尽量把清算期靠近节假日,是因为预期收益率超过6%的短期理财产品已基本无利可图,除了0.2%销售手续费外,留给银行的超额业绩管理费的空间很小,而这部分收入恰恰才是银行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中的”大头“”,一家上市银行零售业务负责人透露,“而且,拉长高收益理财产品实际资金占用时间既可凭借表面上的高收益率保持银行产品市场竞争力,又可以隐性降低资金成本”。

 

天理财产品实际占用资金46天预期年化收益率6.4%实际仅

 

对于投资者的资金来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经历的过程和取得的结果,并非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描述的“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理财产品本金×产品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那么简单。事实上,理财资金早在募集期就失去了“自由身”,而通常在理财产品到期当日也不能立刻回到投资者账户上,而只能等待清算结束后才可以回归。

 

江苏省某城商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长期排名中小银行前列。该行日前推出了一款期限为34天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高达6.4%。

 

这款产品设定的销售日期为3月19日-3月25日,预留了7天的产品募集期,募集期(也被部分银行称之为认购资金锁定期),投资者获得的只有银行的活期存款利息。产品预计计算投资收益的起始日为3月26日,名义到期日为4月29日。此外,理财产品说明书还有一个霸王条款—银行“最迟于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到期后可兑付款项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该期间为到期清算期,到期清算期间不计付利息”。

 

记者拨打该行理财产品客服电话咨询了解到,该行此类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如果预期收益率高于6%,“卖的都很快,通常一两个小时就卖完了,最多一个上午也卖光了,因为这一类产品的额度通常比较少,而投资者的需求则比较多”。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购买此类产品必须客户自己尽早抢购,不能通过理财经理预留份额”。

 

通过以上的产品介绍,有些朋友应该会想要买,在此小编不得不提醒的是:也就是说,投资者如果想要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必须于3月19日将资金存至投资者在该行开设的相应账户,并在3月19日-3月25日享有活期利率;如无特殊情况,3月26日,该理财产品将正式成立,并于4月29日到期。考虑到两天的清算时间延至了5月1日,再考虑到五一法定节假日三天顺延的原因,银行最晚有权于5月4日将理财资金本息进行兑付。

 

投资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和真实收益是有非常大的差别的,而且很多投资理财产品都具有其潜规则在里面,如果大家仔细核算之后就会发现,很多被标榜着高收益的产品,收益往往不到其预期的一半。所以,大家在选择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科学理性的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切勿被高收益冲昏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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