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属于金融市场市场上的一种保障制度,许多国家都推行了此种制度,但是目前为止,中国暂时只是计划推行。
存款保险制度最早出现于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此后逐渐被多数国家所借鉴采纳。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已是箭在弦上。
经过20多年酝酿,存款保险制度终于实现了从提出到成文的跨越。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并表示将在12月30日前完成意见征求。
分析人士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推动以价格为核心的市场机制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可能加快。对于企业储户来说,需要加快树立投资观念和风险管理观念,实现资产配置的安全和高效。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最普遍的一个目标就是保护小额存款者的利益,但在中国这样的国家里面,由于金融体系不太完善,金融市场比较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并不仅仅是保护小额存款者的利益问题了,而是要考虑到维护金融稳定的问题。我们要考虑这个制度的建立是否能够对中国金融业审慎监管起到补充作用。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
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和推行是一个过程,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存款保险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费率、赔付限额的制定等等都是一个不断综合完善的过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肯定要有过渡期。
关于推出时机问题,目前所存在的争议是相当大的。有人认为目前在中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正逢其时;另有人说目前中国的金融体系还不稳定,市场机制并不完善,法律也不很健全,因此现在推出存款保险还时尚早。
人民银行曾对90多个已经实行存款保险的国家进行过调查,结论是可以建。诸如匈牙利、波兰、俄罗斯等正处于转型中的国家也成功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从经济环境看,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周期比较好的阶段,因此我们希望能够抓住时机。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稳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比例在大幅度降低,各项法律和会计准则已经向国际标准靠拢,银行监管部门的制度和措施更加的严格和完善等等,这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准备了比较好的条件。
当然,在目前我国的银行业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推出这一制度可能会引发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诸如道德风险问题、存款大转移、老百姓人心惶惶等。但这总比银行倒闭、老百姓钱拿不到手,财政、央行每天拿钱填窟窿的情况要强。
事实上,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比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所产生的道德风险要低的多。所以,权衡利弊,当前推出该制度已较为适宜。
总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势在必行,计划在明年的1月份开始实施,距现在也只有两三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