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是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正式以浙商银行的名义开业,实际前身是浙江商业银行,总部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告知单》明确,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浙商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表
一、住房存款 年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归集的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上年结转的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
委托银行专户中的沉淀资金 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 (二)其他住房存款 按单位存款同档次利率执行 二、住房贷款 年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75 五年以上 4.25 (二)商业银行自营性住房贷款 1、住房开发贷款 执行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 2、个人住房贷款 执行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 (三)个人住房贷款逾期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利率 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 - 50%
浙商银行公布并实施了最新的个人住房贷款信贷政策--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浙商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当地市场和客户情况,由各分行合理制定贷款利率。
??对于借款人家庭有一套住房有贷款余额,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按第二套住房执行,即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有两套或以上住房有贷款余额的,暂停向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各地的分行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浙商银行房贷业务负责人介绍了此次房贷政策的三个特点:
一是贷款结清均认定为首套,只要借款人家庭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均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最低可至基准利率的0.7倍;
二是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别墅、排屋等非普通商品住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同时根据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情况,将非普通商品住房(除别墅、排屋)的价值标准明确为500万元及以上;
三是非本地居民无需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当地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对首套房的贷款利率规定如何,并不能一概而论,一个城市内都会有许多家不同银行,同一银行也会有很多不同分行,银行与银行之间、分行与分行之间的具体利率也是各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