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召开今年首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不乏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案件。比如,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异地盗刷,不用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如果自己没有过错,那么损失是由银行来承担的。
去年2月12日下午2点左右,吴江市民张先生正在火车上,突然收到某银行的短信提醒,称他的一张借记卡在深圳一商铺的ATM机上转出14200元。蹊跷的是,张先生的那张银行卡并未离身。他立即向铁路警方报警,并出示了自己的银行卡。
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遇到的情况,是银行卡伪卡交易所致。伪卡交易所涉及的第三人的犯罪行为,不影响银行承担因储蓄合同法产生的义务。银行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张先生存在密码保管不善的过错,应就此次伪卡交易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某银行吴江八都支行赔偿张先生存款14200元,并偿付相应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