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顶层设计已基本成型,此前有业内人士分析,央行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将会加速各省金融办出台具体指导政策。记者昨日从省金融办了解到,目前云南省共有10 家经过审批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省金融办还将出台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
背景:央行曾召集多家公司进行沟通
知情人士透露,央行在7月中旬曾召集多家互联网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沟通交流。《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的补充,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这意味着大额支付、大额投资理财不会成为互联网支付的发展方向,央行此举意在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今年3月,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已经提前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央行当时对于这一决定的阐述为:互联网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此举表明,监管部门不希望看到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希望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
有业内人士预测,央行的《指导意见》年内就会发布。据分析,该《指导意见》将会加速各省金融办出台具体指导政策。
亮点: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式将明确
据《证券时报》报道,央行的《指导意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
与之前外界猜测央行不会对监管层面做出明确划定不同,《指导意见》中把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
监管部门将会建立基本的监管制度和标准,对互联网金融按照第三方支付、网贷(p2p)、众筹、互联网保险等进行分类,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协作监管。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五大领域。
在对风险的管控上,业内人士分析,《指导意见》将会借鉴北上广深的地方金融办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指导意见,引入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等风险管控制度。
进展:云南通过审批企业三个月添6家
有别于具体的监管细则,央行的《指导意见》更类似于各地区的互联网金融扶持政策。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此前就认为,央行的《指导意见》比较宽泛,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框架性指导,并不具体针对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出台细则政策,细则定义留给银监会和各地金融办。
记者从云南省金融办了解到,云南省目前一共有1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了省金融办的审核,在三个月内增加了6家,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扶持力度可见一斑。
今年7月之前,云南省一共有4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通过了金融办的审批,作为首批试点公司运营。当时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的相关指导意见制定工作一直都在推进,不过目前云南省金融办还没有出台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具体指导意见。
他城一瞥
深圳支持各类机构设网络金融机构
据悉,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金融办都已出台具有本地特色的互联网金融扶持政策。
以深圳为例,对于新设立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按银行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享受200万元的落户奖励,而大型互联网新设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最高可享受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更为重要的是,深圳明确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新型网络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发各种货币基金类金融理财产品,满足多元化投资需求。鼓励电商机构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推动P2P、众筹融资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拓宽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