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财经新闻 > [小米集团对证监会反馈]证监会:披露小米集团公开CDR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小米集团对证监会反馈]证监会:披露小米集团公开CDR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时间:2018-10-09   来源:财经新闻   点击:

6月14日,证监会发行部披露了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就小米发行CDR,在初审过程中,证监会要求小米反馈的问题涉及规范性、信息披露、其他等三个层面,多达84个大问题,200个左右细分问题,远超常规IPO企业的30多个问题。小米需要在30日内就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在规范性层面,初审反馈要求小米补充披露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机制、实际运行情况,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策;公司具有超级投票权的具体股东、持股情况、表决机制、A类普通股投票权具体表决事项、A类普通股高于B类普通股的特别权利;雷军拥有普通A股和B股持有情况,其拥有投票权的大小及计算依据。    关于2018年4月份雷军获得大额B类普通股股权激励,初审反馈要求小米进一步说明并披露以上事项经过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及公司治理有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    此外,还要求小米说明关于投资生态链企业的股权设置情况、生态链企业总体情况及与公司关系、关于发行人与生态链企业交易情况,以及发行人与生态链企业利润分成的具体确定方法等。恒指配资在线注意到,根据招股说明书,小米金融包括保险经纪、小贷、保理、担保、互联网理财等多个细分业务,初审反馈要求小米进一步披露公司各项金融、类金融业务涉及的主体、经营范围、业务模式、开展情况、经营地域、业务规模、是否受到过处罚、近三年主要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的比重。    在信息披露层面,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表述,初审反馈要求小米在招股说明书中使用客观、平实语言进行描述,删除具有广告色彩、浮夸性、恭维性的语言和表述。同一日,证监会官网更新披露了小米集团公开发行CDR招股说明书,小米本次拟发行B类普通股股票,作为拟转换为CDR的基础股票,占CDR和港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7%,CDR融资金额并没有披露。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
原油
银行
理财
外汇
投资
知识
贷款
房产
期货
新闻

copyright 2016-2018 股票财经资讯网|股票行情财经门户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