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保方面的条款为例。“再融资33条”中提及,申请再融资的企业应当满足多个部门的环保核查,并披露是否发生环保事故乃至涉及环保方面的媒体报道。同时,还要求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纠纷或潜在纠纷,甚至对何为环保问题的“重大违法行为”作出了细化,即“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行为,且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本站注意到,“再融资33条”中对募投资金投向也作出了一定限制。文件中透露,原则上募投项目不得新增落后产能,即根据相关部委意见,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 除此外,涉房上市公司在申请再融资时,其关注重点也被特别提及。 上述文件显示,对于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包括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上市公司,或主营业务虽不属于房地产,但目前存在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为防止募集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业务,暂不推进审核。深圳一家大型券商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对此表示,在“房住不炒”、金融去杠杆的大方针下,对房地产企业或项目收紧融资一直是近来的重点工作,这不仅体现在再融资端,在IPO方面也一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