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鼓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并在资金方面提供支持。“这一举措首先解决了合规资金进入股市的通道。”胡晓辉说,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的方式融资回购股份,在我国还没有先例,但是在美国是一个十分流行的运作模式。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美国充裕的流动性以及极低的利率水平,催生了上市公司通过债券等方式融资回购股份的热潮。十年来,美国的上市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输送了数万亿美元的资金,可以说是美国股市牛市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上市公司在低融资成本与高股息率之间可以轻松完成套利。
他进一步表示,监管层推出的一系列举措,解决了资金来源,解决了民营企业资金困难问题,使发展更有保障。同时,通过这个政策,企业分红派息将会逐步成为潮流,会更加吸引长期投资者进入,这必将改变股市参与者的投资思路及行为,更加有利于稳定市场。有场外配资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除了自有资金外,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募资来回购股份,比如优先股、债券、实际控制人增持、再融资等,这就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资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