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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吧_人行采取多项措施治理“冒名开卡”

时间:2018-01-07   来源:银行利率   点击:

日前,有媒体报道社会上存在网购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卡的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人行天津分行了解到,在该行与有关部门近期合作开展的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中,已发现并堵截11起持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卡并申请开通网银的案件。对此,人行天津分行采取多项措施,治理冒名办卡问题。

  近日召开的天津市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通报了近期商业银行堵截冒名办卡的典型案例。据人行天津分行支付结算部门负责人介绍,经对所有冒名开卡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其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是办理开卡业务的同时,均办理网银业务;二是所持证件均为外地(非天津)身份证;三是嫌疑人年龄、性别与身份证件上信息相近;四是部分人员对身份证信息了解不全面,如无法回答住址、生肖等。

  为防范冒名开卡现象,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行为,人行天津分行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把开户审核关,确保落实账户实名制。开户银行需严格审核客户证件,通过开展联网核查,认真核对身份证件与客户的一致性。对于身份存疑的客户,要进一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核实:一是认真核对客户填写的住址、职业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核实其是否与客户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或存在明显错误;二是要求客户出具佐证,如驾驶证、社保卡等;三是仔细观察客户言语、表情等有无异常,询问客户本人信息,如住址、生日、生肖等,通过回答是否准确、流畅等加以判断;四是拨打其预留电话,查看号码是否为关机或不存在等。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应留存办理业务的客户的影像资料。对于代理办理银行卡的,发卡银行要严格审核并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并采取适当方式,确认代理行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本人真实意愿。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以及其他电子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人行天津分行要求相关商业银行健全冒名开户案件的发现处理流程。首先,要稳住嫌疑人并立即报警,同时将情况报送人民银行。其次,保留好介质,不给不法分子再次冒名机会。再次,要查询此证件在本行有无其他账户,并确认该账户是否由存款人本人开立。商业银行还要加强柜台人员培训,确保其熟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警觉性。要建立健全开户业务复核制度,复核人员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不能流于形式。

  据介绍,人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市公安局建立并健全了案件线索发现和移交机制,建立了信息共享交流机制,近期金融机构堵截的冒名开卡案件相关线索已及时移交公安经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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