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疑似从银行传出、名为《住房金融业务部业务通知单》的文件流传于网络,文件内容涉及购房资格的多项认定较现行政策宽松,被市场理解为“限贷放松”的信号。
有媒体报道指出,这一文件可能来源于中国建设银行。不过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8月18日作出正式回应,称该行房贷政策未发生任何变化。
8月18日,腾讯财经致电中行、农行、工行、交行四家国有银行上海分行的个贷中心,相关人士均表示文件并非来自于本行。
建行上海分行的声明称,建行严格执行金融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总行等各项政策要求,个人住房贷款始终贯彻落实“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认定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并未放松认定标准。
建行上海分行强调,对于市场传闻,“在监管政策和地方政策没有变化的前提下”,该行不会执行类似传闻所涉的相关政策。
这份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文件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12日《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需求,有利于居民的住房理性消费和住房梯度改善,现对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如下,并主要适用经“一楼一策”差别化信贷政策准入的我行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楼盘。
文件称,对于因公调动工作单位而迁居本市的,原所在地住房贷款已结清,现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在本市首次购房贷款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先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且在2011年1月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前发放的购房贷款(2笔及以下)现已全部结清的,现剧本本市购房资格,在本市首次购买自有住房申请贷款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对于居民家庭仅有一套自有住房或无住房,名下购房贷款已经全部结清的,先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在本市购房申请贷款可认定为二套房贷款;首套房最低可以打8折利率,享受八折要求客户在该行金融资产必须大于等于贷款总额的80%。
目前,这份网传文件仍然无人认领。有银行办公室人士质疑,文件字体不像正式发文;抄送部门列在正文之前,也不符合常见的发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