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须给予严惩。陕西民政厅将用于民政救灾的款项被违规挪用,不仅改变民生资金用途,更是将公共利益部门化甚至私人化,暴露了权力在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的任性。不得不说,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如果是领导个人批准,那就是领导涉嫌犯罪,如果是班子批准,那就是整个班子涉嫌犯罪,属于单位犯罪范畴,必须揪出“罪魁祸首”,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分析人士认为,陕西民政厅,别再挂羊头卖狗肉。如此关键的民生项目被作假,堂而皇之成为了一些人以权谋私的“棋子”,“违规挪用近9千万”,这样大的窟窿该如何收场?相关部门必须顺藤摸瓜,深查细究,挖出真相,找出“真凶”,严惩不贷。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也要堵住救灾中心建设资金被挪用背后所暴露出的管理漏洞与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