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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宁波公积金贷款增幅超51% 需求旺盛致资金暂时性紧张

时间:2017-07-07   来源:购房贷款   点击: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不少买房者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发现公积金贷款审批迟迟未下,甚至有部分购房者被开发商明确告知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宁波公积金资金紧张致使停贷的说法一时甚嚣尘上。面对质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作出回应,停贷传闻并不属实,但的确存在放贷资金暂时性紧张的情况,下一阶段将积极推进公转商贷款政策出台。

  近期宁波楼市暖风吹拂,据克而瑞宁波机构数据统计显示,4.1-4.30宁波商品住宅成交3668套,环比增加51.13%,同比增加179.15%。业内人士认为在宁波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升至100万元、高校毕业生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以及缩短缴存时限、完善首套房贷款等利好政策叠加下,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宁波楼市的库存去化,也使有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明显增加。

  据悉,截止4月末,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今年1-4月份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44亿元,计3577笔。与上年同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增加6.99亿元,增幅51.97%,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增加1016笔,增幅39.67%。

  公积金放贷规模的激增,在一定程度上也打乱了贷款审核的阵脚。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李海生表示,部分网民反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放缓的现象确实存在。虽然贷款审核工作人员已加班加点克服人员少的困难,但还是出现了暂时性的贷款资料集中和部分职工感觉审核放缓现象。同时,由于贷款惠民新政出台,导致提取、贷款业务大幅增长,个贷率快速上升至90%,出现放贷资金暂时性紧张的情况。但针对反映的公积金贷款难甚至停贷传闻,李海生则直接回应情况并不属实。

  而面对部分楼盘明确表示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消息,业内人士认为,按照人民银行[微博]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贷款须在住宅结顶以后发放,而有些开发企业为了提前回笼资金,一方面在住宅尚未结顶时,强迫要求商业银行提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另一方面在购房合同中增加15天或30天贷款到账优惠约定条款,将矛盾转嫁给借款人。由于商品房期房从预售开始到住宅结顶,需要几个月至半年以上时间,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住宅结顶发放贷款的规定,不能提前发放贷款,开发企业达不到提前回笼资金的目的。

  针对目前情况,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透露,下一步将采取通过加快推进公转商贷款政策出台,即把公积金的贷款转为商业贷款,利息差额部分由公积金中心贴息。此外,还将调整各承办银行月度个贷发放计划、优化完善贷款审核流程等多种举措,加快贷款审核和放款工作,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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