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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时间:2018-08-29   来源:互联网理财   点击:

《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关于: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2.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等。

  在这次意见中提到:1.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2.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持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广度、深度和能级。

  要把p2p平台做成盈利能力强的"百年老店",如此才能建立起优质的商誉,从而防范最大的风险。近期,国内连续出现多起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倒闭或卷款逃跑案例,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也令部分人群对该行业发展产生疑虑。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由于先天信用不足、监管标准缺失等原因,未来发展将十分困难。

  "互联网平台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据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互联网p2p平台的风险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商业风险,如因借款人还不上或有意不还而造成的违约风险、超过基准利率4倍而不受保护的利率风险、用以处理赔偿的救济风险,征信体系尚未建立下的信用风险以及运营风险等;二是刑事风险,主要是非法集资风险。三是行政风险。

  针对防范P2P借贷风险的措施,应当从监管层和P2P主体两个角度来"发力"。 对于监管层而言,一是推进利率市场化,二是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三是出台政策法规,建立法治环境。 利率市场化的脚步已经加快。利率市场化在两年之内应该可以实现,但也要看国内、国际经济等外部条件。

  对于P2P主体而言,除了把P2P平台做成众所周知的平台,还应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第一,禁止把P2P平台变成资金池,否则容易触犯刑事风险;第二,不要向贷款人做免费的担保;第三,保护贷款人的利益,包括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第四,建立风险准备金,把平台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一旦发生风险可以建立起追偿权制度。

  即将出台的P2P监管细则规划,将包括"明定位"、"有托管"、"有门槛"、"重透明"、"强自律"五项原则。 鼓励互联网金融产业创新,蓬勃发展,大力发展第3方服务平台,将科技产业带到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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