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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远程银行中心|“银行主任”远程指导 账户近30万元被取走

时间:2015-12-16   来源:银行利率   点击:

2014年11月12日,陈晓君接到一位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可以帮陈晓君办银行卡,会让他们“主任”来核实陈晓君信息。

  第二天,陈晓君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30万元,扣除工银信使余额变动提醒服务费24元,卡中存款余额为299976元,并向银行申领了工银电子密码器,且签订了相关章程及协议。

  次日中午,陈晓君又接到自称是银行“主任”的来电,说正核实陈晓君的信用额度,让陈晓君回家上银行的官网填表来提高信用额度,并称不需要卡号和密码。陈晓君随即在其住处上网,将QQ号告诉该“主任”,该“主任”以银行卡中心的QQ号加陈晓君为好友,向陈晓君发了一个文件,交陈晓君接收,同时远程操控陈晓君的电脑,帮其打开一网页,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密码,陈晓君将动态密码先后输入四次后,该“主任”说提交成功,陈晓君即关掉网页。

  当日下午5时,陈晓君到银行查询发现,299700元存款被转入一个叫“黄某”的账户。发现存款被转后,陈晓君报警,民警通过交易记录发现,钱已经被全部取走。

  陈晓君与银行就存款损失赔偿事宜发生争执,遂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全部存款损失。

  断 案

  法院审理认为,银信使的作用只是在双方交易完成后,将账户内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发送到绑定手机号上,提醒客户注意,对交易不产生影响。

  转账业务需要陈晓君提供信用卡卡号和密码操作,尤其是密码仅有陈晓君知晓,具有私有性、惟一性、秘密性特征,网上交易必须而且只能通过提供卡号和密码来完成,凭密支付是双方在支付方式上的特殊约定,密码一旦确定和输入,即产生结果。

  陈晓君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已签订相关章程及协议约定,却没有妥善保管好电子密码器及其产生的动态口令、密码及其他有关业务凭证,将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电子密码等重要信息外泄,按照他人授意先后将银行卡号及密码输入正确,并四次输入了动态密码,银行接收到陈晓君发出关于转账汇款内容的电子银行交易指令后,通过多重密码校验,才将其账户资金转移至陈晓君指定的第三人,属陈晓君将其债权转让给了他人,银行已尽到相关责任,不应承担返还存款的义务,由此造成299976元存款转存入“黄某”账户的后果应由陈晓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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