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银行卡放在一起的后果
别人捡到改密码 卡里的钱全部被取空
有人捡到别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后,冒名去银行重置密码,然后将卡里的钱据为己有。近日,大足区法院判决捡到他人银行卡的黄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33岁的黄某是四川人,之前在大足双桥经开区一家工厂务工。2014年8月4日13时许,黄某在厂区职工宿舍的楼梯间,捡到该厂员工张某丢失的钱包一个,内有一张银行卡和张某的身份证等物品。两天后,黄某来到银行,假冒张某重设取款密码,提取现金500元,又到双桥区时代广场附近的自助取款机上取现9600元。黄某回到四川老家,将钱存入父亲的银行卡上。
警方接到失主报案后,通过监控很快确定了黄某。黄某的父亲向公安机关退还现金10100元。
今年2月11日,此案在大足区法院开庭。黄某在法庭上说,他当时拿着身份证和银行卡,说自己就是本人,如果银行的人仔细点,就会发现问题。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引起怀疑。
承办法官提醒,通过该案,我们发现在日常财物和证件保管过程中,应避免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同一个地方,以免丢失后被不法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