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人民币贷款的业务。 二、特点和优势 具有质物多样(如本人或他人的银行存单、国债、保险单、银行理财产品等)、手续简便、贷款额度高等特点。
三、服务渠道
个人网上银行、营业网点柜台
四、申办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质物作质押担保;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的本行个人存款;1999年(含)以后由本行代理发行的国债等;与工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签发的借款人本人的定期储蓄存单、人寿保险单以及总行规定的其他可以质押的质物。质物必须是所有权无争议、未做挂失并未被依法止付的;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三)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注意事项
1、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最低5000元(含),其中,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单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每笔贷款金额一般最高不超过质物金额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500万元。以外币存款质押须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由于汇率、利率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质押的外币存款额低于贷款本息时,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补足质押存款金额。
2、个人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含),在贷款期限内,必须对质物进行有效冻结。在借款人清偿贷款本息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质物的挂失或提前支取手续。
3、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同期限的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