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公积金这块的使用放宽了使用范围,那么我们在买房时怎么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后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提取了就不能再交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编有个疑问:公积金提取出来后还可以再缴吗?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您请至中心网站->业务介绍->提取业务中查看提取条件,若您符合其中的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您请至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业务中详细参阅相对应的提取业务指南。若您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后,不会影响您之后的缴存。
2、符合销户提取的职工,到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提取后,新单位再次需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为该职工重新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若您是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销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现仍需在南昌工作的,则不符合该提取条件,在新单位为您开户时需将原提取金额补缴至个人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