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银行 > 银行利率 > [央行降息时间表]央行降息 公积金调利率 半数受访者欲转存余额宝

[央行降息时间表]央行降息 公积金调利率 半数受访者欲转存余额宝

时间:2018-11-26   来源:银行利率   点击:

 5年以上贷款利率降至4.25% 重启不对称调整 半数受访者欲转存余额宝

  中国人民银行昨晚宣布,自今日起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今天上午,北京市公积金中心通知称,调整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年以上贷款利率降至4.25%。另外,中、农、建、交四大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调整至3.0%。

  本报统计分析了300余位网友评论发现,存款利率下降后,半数人准备转存余额宝。

  发布 两年来首次降息 降幅6年来最大

  具体调整为,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利率调整的重点就是要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市场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下行,促进实际利率逐步回归合理水平,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此次调整仍属于中性操作,并不代表货币政策取向发生变化,稳健货币政策取向不会改变。

  记者统计发现,上一次央行降息在2012年7月6日,在调整幅度上,是2008年11月27日(下调1.08个百分点)以来最大的一次降幅。

  不对称降息 贷款利率降幅大于存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央行采取不对称降息,贷款基准利率的下调幅度大于存款基准利率。央行有关负责人称,这体现了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市场利率及社会融资成本下行。

  在政策出台的同时,央行已要求金融机构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根据基准利率的调整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从存款角度看,存款基准利率的小幅下调与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相结合,这有利于把正利率保持在适当水平上,维护存款人合理的实际收益,扩大居民消费,提振内需。

  另外,此次对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档次进行了简化和合并,不再公布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并将贷款基准利率简并为一年以内(含一年)、一至五年(含五年)和五年以上三个档次。

  最新进展 公积金存贷款比率调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上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称今日起,调整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其他住房资金,住房补贴存款比照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进行相应调整;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存款部分存款利率也调整。

  农行、中行执行1.09倍利率

  昨晚降息消息发布后,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率先宣布,其存款利率按基准上浮20%,即1.2倍。

  今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官网上查看存款利率,发现数据并未更新。随后记者走访时注意到,银行的营业网点已经纷纷执行最新基准利率,并且农行、交行、建行、中行均上浮9%。

  在通州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网点,此前的一年期定存利率为3.25%。中行、农行、建行、交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从今日起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0%,较央行昨日下调后的利率2.75%向上浮动了9%。

  工行梨园支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明确,系统还在设置参数,明天会知道具体上浮多少。

  公积金调多少

  存款利率(%)

  项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0.35

  上年结转 2.60 2.3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1-5年(含5年) 4.00 3.75

  5-30年(含30年) 4.50 4.25

  公积金怎么调

  2014年11月22日(不含)以前发放

  不调 期限在一年(含一年): 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调 期限在一年以上: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14年11月22日(含)后发放

  调 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同还款方式分别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4年11月22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算账

  30年百万房贷

  能省一辆车钱

  记者以30年还清、100万元商业房贷为例计算,降息后,月供减少261.3元,30年共少9.41万,相当于省出一辆普通私家车的价钱。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
原油
银行
理财
外汇
投资
知识
贷款
房产
期货
新闻

copyright 2016-2018 股票财经资讯网|股票行情财经门户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