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 > 信用卡 >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解释|冒用他人信用卡被判刑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解释|冒用他人信用卡被判刑

时间:2019-01-02   来源:信用卡   点击:

近日,武陵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杨某和受害人肖某在武陵区三星路农贸市场附近工商银行ATM机存取款。肖某一次取款5000元后离开,离开时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紧跟在肖某之后的杨某准备存钱时发现ATM机能够继续操作。在寻找卡主未果的情况下,杨某试着操作取款2000元,随后杨某又继续操作了4次,每次都取款2000元,最后一次操作取款5000元。被告人杨某一共操作6次,共取款15000元。之后,被告人杨某将4700元存入了自己的卡内。剩余的现金和受害人肖某的银行卡被杨某带回家中。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将15000元和银行卡归还给受害人肖某,并取得了被害人肖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杨某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对其依法适用缓刑可不致再危害社会。结合其他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
原油
银行
理财
外汇
投资
知识
贷款
房产
期货
新闻

copyright 2016-2018 股票财经资讯网|股票行情财经门户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