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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高管及近亲属不得持有5%以上股份

时间:2019-01-19   来源:金融知识   点击:

 银监会发布新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高管及近亲属

  不得持有5%以上股份

  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监会27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确立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动态持续管理、任职资格终止等全流程监管模式。

  《办法》主要规定了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审查与核准的要件及程序、任职资格终止的情形、金融机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责任、监管机构对高管人员持续监管的具体要求及法律责任等。

  《办法》规定,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必须具有独立性。如果具有以下情况,则视为不符合条件: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等。

  此外,金融机构拟任、现任独立董事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1%以上股份或股权;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持有该金融机构1%以上股份或股权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或其近亲属在该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该金融机构贷款的机构任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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