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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和ipo区别】IPO招股书与主要合同执行情况的案例解析

时间:2019-02-03   来源:国际新闻   点击:

IPO招股书披露了近三年前五位客户收入(不含税),可是与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基本对不上号(见表13-5)。

表13-5   久其软件前五大客户名单

表13-5久其软件前五大客户名单 

2008年第一大客户中国电信收入943万元,可主要合同中只有2007年与中国电信签订279万元合同,2008年确认了105万元收入(含税),且前者是股份公司,后者是集团公司,第二大客户新疆财政厅收入617万元,但主要执行合同显示新疆财政厅2008年收入只有500万元(含税),不含税只有427万元。第三大客户是广东广晟资产公司收入528万元,主要合同执279万元合同,2008年确认了105万元收入(含税),且前者是股份公司,后者是集团公司。第二大客户新疆财政厅收入617万元,但主要执行合同显示新疆财政厅2008年收入只有500万元(含税),不含税只有427万元,第三大客户是广东广晟资产公司收入528万元,主要合同执行显示也是确认529万元收入,但前者不合税,后者是合税的。

第四名客户民政部收入438万元,但主要合同客户中民政部2008年只确认收入124万元(含税)。第五名客户财政部收入266万元,但主要合同执行显示只有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2008年确认收入113万元(含税),2007, 2006年同样如此,造成前五大客户与主要合同执行情况有显著出入原因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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